隨著一紙租地協議的簽訂,梁河縣勐養鎮芒軒村一組被占用9年之久的1.61畝集體土地糾紛在巡察工作中成功化解。
事情還得從梁河縣委第三巡察組進駐勐養鎮開展巡察說起。按照縣委統一部署,今年4月,縣委第三巡察組進駐勐養鎮開展巡察工作。巡察組在進村入戶走訪時,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找到了巡察組。
“同志,我有問題要向你們反映,我們芒軒村一組有人長期占用集體土地,一直不付租金,請你們幫解決一下。”老人激動地向巡察組工作人員小楊說道。
“占用集體土地是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,是決不允許的……”小楊安撫住老人的情緒,并詳細向老人詢問相關情況。
隨即,小楊將問題向巡察組長進行了匯報。在召開組務會分析研究后,巡察組決定協同鎮紀委、村“兩委”對此事進行核查。
“2014年,芒軒村一組龔某某出資1.5萬元,改造集體所有的老窯洞、磚瓦廠場地恢復種植水稻,至今已有9年時間。在此期間,他沒有向村集體支付任何租金。”在芒軒村村委會,村黨總支書記向巡察組證實了老人的說法,村里也組織核查組實地測量過,被占用的土地有1.61畝。9年間,群眾多次向村委會反映,村里也多次組織調解過,但都未達成協議。
“長期占用集體土地的行為,侵害群眾利益,必須堅決予以制止,給群眾一個說法。”第三巡察組組長要求芒軒村黨組織負責人扛起責任,采取有力措施,化解侵占群眾利益的矛盾糾紛。
之后,第三巡察組采取邊巡邊移的方式,協同該鎮紀委、村“兩委”對此問題進行整改。經過芒軒村一組集體商議后,決定與龔某某簽訂集體租地協議,租期9年,時間為2014年1月至2022年12月,9年租金共計4347元,租期結束土地歸還集體所有。因龔某某在占用集體土地期間出資1.5萬元平整土地,芒軒村一組集體同意減免龔某某9年的租金。
至此,9年的集體土地糾紛得到成功化解。(梁河縣紀委監委 劉源 || 責任編輯 吳劉繼)